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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

宁国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宁国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及公众参与说明公示
发布时间:2019-08-26 来源:海螺创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宁国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拟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宁国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宁国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现将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国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宁国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4)建设地点:宁国市港口镇山门村宁国水泥厂二线厂址内

  (5)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日处理生活垃圾400吨,建设1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产线。

  (6)劳动定员:本工程计划劳动定员60人。项目建成运行后,垃圾焚烧处理生产线实行24小时连续运行模式,采用三班制运行方式,每班8小时,全年运行时间以8000小时计。

  2、主要建设内容

  采用一炉一机的模式,建设1台处理能力400t/d的机械炉排焚烧炉,配套1台8.0MW中温中压凝汽式汽轮机 9.0MW发电机,并同步建设1套“炉内SNCR脱硝 半干法喷雾反应塔+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 的烟气净化装置及其它辅助工程。

  3、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规划。项目可实现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环境风险可接受。项目生产过程中只要严格落实环保措施,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综合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影响和风险评价结论,项目在全面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被周围环境所接受,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建厂址建设是可行的。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附件一:《宁国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

  附件二:《宁国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情况说明》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五、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宁国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址:宁国市港口镇山门村宁国水泥厂二线厂址内

  联系人:徐总

  联系地址: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水泥厂内

  电话:13696624833